防控建议
关于规范医院医疗活动、严防新增新冠病毒感染的建议
发生于武汉的新型冠状病毒疫情起病突然,传播迅速,影响范围大。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关心和指导下,抗击疫情的工作正在有序展开,湖北省的主要市、县先后实施封闭管理,迄今已经将近二个月。目前,武汉市每日增加新病例已经达到个位数。
取得这样的成绩,得益于党中央、国务院统一正确的指导、政府部门、医护人员、社区工作者和志愿者的共同努力。结果来之不易。在以后相当一段时间,一是外防输入;二是防止内在可能发生的小型聚集性发病。在防止后者的过程中,要特别注意医院医疗活动的规范,因为医院是新冠肺炎的发现者、治疗地,不规范的医疗活动,可以造成患者和患者、患者和医护之间的传播。因此建议:
一、门诊患者严格的分诊制度,所有有发热、胸部CT变化着由发热门诊处理;
二、医院建立缓冲病房,凡是疑似者因为其它急诊需要住院治疗者,进入缓冲病房,排除后进入普通病房;
三、由卫健委发文规定:医院应该为所有接触疑似或者确证病例的医护人员提供隔离场所。不得将普通病房医护人员和发热病房随意更换,特别是不加隔离进入居民小区;建立医院法人和科主任追责制度;
四、确诊患者的流行病学调查必须跟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