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市委机关在致公党武汉市委全体会议、主委会议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做致公党中央、致公党武汉市委员会、基层组织和全体致公党员的纽带,贯彻和执行各级会议的决议。
(2)贯彻中国共产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为巩固和发展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健全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促进“两个文明”建设和改革开放服务。
(3)坚持和维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发挥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作用。
(4)做好海外联谊工作,为发展海峡两岸关系,加强与台湾同胞、港澳同胞和海外侨胞的交往与合作,为促进“一国两制”和平统一祖国服务。
(5)加强自身建设。推动全体致公党员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基础理论”;做好加强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相关的工作,提高致公党员的整体素质和参政议政能力。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致公党武汉市委员会由机关行政单位1个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致公党武汉市委会机关总编制人数11人,其中:行政编制11人)。
离退休人员10人,其中:退休10人。
二、收支预算情况
2016年部门预算总收入413.5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06.58万元,上年结转6.94万元。
2016年部门预算总支出413.52万元。
按照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主要用于: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26.1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1.05万元;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15.8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47万元。
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主要用于:
工资福利支出8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09.1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94.41万元;其他支出21.94万元。
三、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2016年财政拨款预算数413.52万元,比2015年预算增加27.68万元,增长7 %,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30.96万元,比2015年预算增加40.7 万元,增长21 %,主要原因是:在职与退休人员工资调增。
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88万元,其中基本工资16.72万元;津贴补贴47.38万元;奖金(年终一次性)1.39万元;基本医疗保险及生育保险5.23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7.28万元。
2.商品服务支出48.55万元,其中:
在职人员日常公用经费38.31 万元,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0.24万元;专项公用经费10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94.41万元,其中:
离退休费58.36万元;在职和退休人员医疗补助10.66万元;住房公积金7.22万元;提租补贴3.25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4.92万元。
(二)项目支出182.56万元,比2015年预算减少13.02万元,下降6%,主要原因是:精简项目。
其中:
部门项目支出182.56万元,包括: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民主党派及工商联)(2012802)170.5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运行经费75.62万元、社会服务经费16.94万元、组织建设与宣传经费73万元、机动经费5万元。
参政议政(民主党派及工商联)(2012804)12万元,主要用于参政议政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