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控工作
关于切实加强下沉社区(村) 党员干部管理的通知
供稿: 本站编辑 发布时间:2020-02-29 浏览量:1260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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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省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党员干部下沉社区(村)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坚决守紧筑牢社区(村)第一道防线,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下沉力量统筹整合。各级党委组织部门负责本级下沉社区(村)党员干部的工作力量统筹。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在确保日常运转的前提下,安排不少于三分之二的党员干部下沉到社区(村)参与疫情防控工作,直接承担疫情防控工作的单位除外。在前期工作基础上,省直单位再增派100个左右工作组、1000名左右党员干部,下沉到武汉市参与社区疫情防控。

  二、强化统一指挥和调度。所有下沉到社区(村)的党员干部,必须与所在单位工作脱钩,必须坚决服从社区(村)党组织的统一指挥和调度,落实好封控筛查、送诊转运、生活保障、困难群体帮扶等各项任务,全岗全责抓好疫情防控工作。

  三、强化党建引领。各单位要把加强下沉社区(村)党员干部的管理和监督,作为本单位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推动党建工作和疫情防控双促进、双提升。各市、州、县党委组织部门和乡镇(街道)党工委要坚持党建引领,加强工作指导,对安排有下沉党员干部的社区(村),明确1家牵头单位负责组建临时党支部。临时党支部接受社区(村)党组织的指挥和调度。

  四、强化必要防护物资和生活保障。各县(市、区)防控指挥部、各单位要多方筹措防护物资,精准优化调配,为下沉社区(村)党员干部提供必要防护用品。要统筹做好下沉社区(村)党员干部生活保障工作,及时帮助解决其工作生活中面临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五、强化动态考核管理。临时党支部要会同社区(村)党组织,严肃认真做好下沉社区(村)党员干部的动态考核管理,并将考核情况及时向其所在单位进行反馈。

  六、强化激励约束。对在疫情防控中勇于担当、冲锋在前的先进典型,各级各单位要及时给予表彰奖励,加大宣传力度。对报到不到岗、到岗不干事、不服从社区(村)统一调度的,一般干部一律停职,领导干部一律免职,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从严从快处理;造成严重影响的,追究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责任。所有下沉社区(村)党员干部严禁“挂名式、点卯式”下沉,严禁“搞亮相、做表演”,严禁要求社区(村)报材料、填表格,坚决杜绝各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湖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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