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信党的根基在人民、党的力量在人民,坚持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充分发挥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不断把为人民造福事业推向前进。” 7月1日,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发表重要讲话,全面回顾总结了我们党带领全国各族人民不懈奋斗走过的光辉历程和做出的伟大历史贡献,深刻阐明了近代以来我国社会发展的规律性认识,深刻阐明了我们党的执政理念和执政方略,深刻阐明了我们党对重大国内外问题 的原则立场,以不忘初心、继续前进为主题,明确提出了面向未来、面对挑战,做好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加强自身建设的要求,科学展望了党和人民事业发展的光明前景,是党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的政治宣言,是指引我们党奋力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和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纲领性文献。习近平总书记在会上重要讲话在广大干部群众中引起强烈反响,激励指导广大干部群众将人民的事业不断推向前进。
当前,我们正处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深入学习贯彻重要讲话精神,对于协调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做好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努力把武汉建设得更加和谐美丽,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因此,我们要把学习贯彻重要讲话作为当前头等政治任务,迅速掀起学习贯彻重要讲话的热潮,把思想和行动迅速统一到讲话精神上来,做到行程万里、不忘初心,为谱写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青海篇章接续奋斗、继续前进。
作为致公党员的我,在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后懂得,应当坚持马克思主义学风,着力用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带头深入学习讲话精神,做到精读原文、学深悟透;把学习讲话精神列为重要学习内容,健全学习机制,提高学习实效,力求学深学透、融会贯通,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发挥自身优势,开展形式多样、各具特色的学习宣传活动。通过多种形式和途径,深度阐释解读讲话精神,及时总结推广学习贯彻的好经验好做法,营造全社会学习贯彻讲话精神的浓厚氛围。
“全党同志要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把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衡量一切工作得失的根本标准,使我们党始终拥有不竭的力量源泉。”习总书记对“人民”的论述就是党员干部开展工作的根本标准。作为一名新进的致公党员,我所能做的就是让为人民服务的精神体现在每一次办理公益诉讼的法律活动中。作为一名律师,一定会牢记习总书记的讲话,把讲话精神和服务工作结合起来,发挥自己的优势,通过党组织更好的服务大众,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新期待、新诉求,坚持人民共创共享。
不忘初心、继续前进,党员的赶考,永远在路上。让我们牢记党和人民走过的苦难与辉煌历程,坚定马克思主义信仰,坚定四个自信,提升能力与水平,进一步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把牢思想之舵、高扬理想之旗,认准方向,砥砺前行。始终不渝坚持党的领导,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更加主动自觉地向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向习总书记看齐,坚决把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结合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实践活动,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查找自身不足,勇于负责敢于担当,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充分发挥民主党派成员的自身优势,争取双岗建功,为市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贡献。